清涧:2020年立案114件处分141人

来源: 清涧县纪委监委      作者:惠辽辽     发布时间:2021-01-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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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清涧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精准执纪问责,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结合起来,把“三不”要求贯彻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各方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持续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少数。清涧县纪委监委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等领域问题线索深挖彻查,严肃追责问责。紧盯关键岗位、重要环节和重点项目,加强惩治腐败力度,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营造风清气正的县域政治生态。今年以来,共受理相关问题线索261件次,立案114件,党纪政务处分141人,其中,科级干部26人。

发挥派驻职能,形成反腐合力。1月份,设立了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形成有效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提供了有力保证。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具体案件疑难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合作机制。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59件,立案25件,处分29人。

用好“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清涧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作为深化标本兼治、创新工作的行动指南,将严管厚爱运用到监督执纪全过程,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函询、及时诫勉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今年以来,清涧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0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65人次,占比65%;第二种形态129人次,占比31.6%;第三种形态9人次,占比2.2%;第四种形态5人次,占比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