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清涧县纪委监委立足主业主责,持续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环境等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整治基层“微腐败”,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松劲。坚决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各部门单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工作落地落细。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宴请、餐饮浪费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时刻绷紧作风纪律弦。2020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党纪政务处分13人,通报曝光3批9起12人。
精准聚焦扶贫领域问题不脱靶。按照市县“三排查、三清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确保责任不松、力度不减,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牵头成立了5个联合督查组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大排查,共发现问题97件,现场反馈立行立改69件,给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督办函28件,查处问题8起,党纪政务处分8人,诫勉谈话2人,谈话提醒7人。2020年,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0件,党纪政务处分30人,通报曝光5批35起59人。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懈怠。成立了以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机关各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的宣传工作队伍,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常态化宣传工作,切实提升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开设“扫黑除恶在行动”专栏,通过“清涧纪检”官微平台进行扫黑除恶政策解读和法规宣传,不断推送重点工作内容及举报方式,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群众走访调研,扎实排查线索,用力深挖案件;密切部门协作,定期召开问题线索排查分析会,实现信息互通、同向发力,对党员干部涉及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坚持深挖细查、追根究底。2020年,共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3起,党纪政务处分19人。
严格执纪问责,不断优化“两个环境”。清涧县纪委监委把履行生态环保责任情况、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进一步畅通问题反映举报渠道,对有关生态环保和营商环境方面的检举控告优先受理、处置、反馈,坚决查处破坏生态资源、污染生态环境、监管失职失责等问题。2020年以来,共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16起16人;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2起6人。(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