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室组镇”联动 全力提升工作质效

来源: 清涧县纪委监委      作者:白齐     发布时间:2021-04-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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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效,有效解决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力量薄弱、质量不高、人情障碍多等难题,清涧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委领导、室组镇”办案协作区制度,聚点成面,盘活资源,切实形成监督执纪合力。

健全制度,构筑高效运行机制。年初,县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乡镇办案协作领导小组,对协作区的工作职责、问题线索办理范围、办理程序进行了明确规范,确保协作区办案运转高效顺畅。

整合力量,形成协同作战格局。综合考量纪检监察干部数量、结构、办案能力等实际情况,认真谋划,组建由县纪委副书记牵头,常委委员任区长,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乡镇纪委分组配合的4个办案协作区,构建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纵向调度、横向协作、整体联动的新格局,实现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由“各自为战”向“协同作战”转变。同时,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室积极做好“传帮带”工作,使新任乡镇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迅速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统筹管理,全力提升办案质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反映问题较多且时间跨度较长,部门单独核查困难较大、乡镇纪委立案查处干扰较多,需要由协作区协调办理的问题线索,由所在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或纪检监察室向协作区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统一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分办意见,交由协作区办理。4个协作区每半年召开一次案件工作分析汇报会,交流总结经验,通报协作办案情况。通过统筹运用协作办案机制,有效清除办案障碍,大力提升办案质效。(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