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定向型”回访教育 化“包袱”为“抱负”

来源:佳县纪委监委      作者:高利利     发布时间:2024-04-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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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佳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采取帮困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2022年和2023年因失职失责、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党员干部进行“定向型”回访教育,让受处分党员干部化“包袱”为“抱负”,有效发挥教育管理和关怀激励作用。

“一人一策”定向排摸,做实访前功课。按照“谁查处、谁回访”原则成立回访教育工作组,由案件审理室牵头抓总,案件承办部门确定回访对象,并结合工作实际邀请组织人事部门人员参与。通过查阅案件卷宗、与所在单位沟通等方式,全面了解受处分干部的思想状况、心理症结和实际困难。在此基础上,与案件审理室共同研讨,为其量身定制精细化、个性化回访方案和谈话提纲,确保每次回访谈话谈到点子上、谈进心坎里。

“一人一访”定向帮教,深化访中疏导。在回访中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创新方式方法,真正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把心结打开,使被回访对象卸下思想包袱、讲出真实感受。针对心理失衡、思想包袱过重的运用“疏导式”谈话;对有抵触情绪、悲观消极的,以正面引导为主,正视其所犯错误,运用“鼓励式”谈话;对工作和生活中存在问题的运用“关怀式”谈话,体现严管与厚爱,寓关爱于回访之中,实现教育与激励的双重效果,确保回访教育成效。同时,做好回访对象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执行不到位的、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处分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人一档”定向评估,用好访后成果。回访结束后,由回访教育工作组依据回访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填写《回访意见评价意见表》,形成详细的回访报告,并向组织部门和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将回访报告作为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考核评价、职务职级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的参考依据,更好地激发受处分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作,常态化做好被处理处分人员的跟踪回访,着力探索构建深化回访教育结果运用的长效机制。(编辑:高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