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夯实“三转”责任 为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聚力蓄能

来源:佳县纪委监委      作者:陈诚     发布时间:2023-11-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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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基础工作在基层。乡镇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最基层一级的纪检监察机构,在监督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乡村治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村延伸覆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强化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近日,佳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各镇(街道)党(工)委发出一份分量十足的《工作提醒函》,为乡镇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责任戴上“紧箍咒”。

“要主动厘清纪(工)委工作职责,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专职干部不得分管和从事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15天内完成整改...”。《工作提醒函》下发后,佳县纪委监委派出2路工作组,深入一线对13个镇(街道)纪(工)委落实情况开展跟进监督。此外,为进一步解决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佳县纪委监委结合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围绕“专职干部‘不专’、专责干部‘不精’、专责干部‘不硬’、专责干部‘不敬’”4个方面突出问题,制定了12条工作措施,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聚焦职能发挥,强化协作配合。按照“查处分离、力量均衡、优势互补”的原则,将13个镇(街道)纪(工)委、7个便民服务中心分片划为4个监督执纪执法协作区,由县纪委监委协管领导包抓指导,4个纪检监察室分别对应联系,形成“四大战区”,在工作布局、人员调配、线索办理、推动整改等方面实现统一组织协调。纪检监察室积极发挥协调作用,对联系的乡镇纪委提请支持、协调的重要事项,及时帮助解决,为乡镇纪委执纪执法提供坚强后盾。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指导联系。成立8个工作组,督促指导乡镇纪委全面清理积压问题线索,对责任履行不力、工作推进缓慢的,由协管领导对其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结合案件质量问题、重复举报治理及化解不力专项整治工作,由包抓领导具体负责,联系纪检监察室审核把关,对乡镇纪委办理案件进行重点抽查,及时解决审查调查程序不合规、措施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指导乡镇纪委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聚焦能力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制定《乡镇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模拟卷》,统一谈话函询、调查取证、措施审批等样式模板,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执纪执法工作。结合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工作,举办为期3天的综合业务培训班,量身打造培训课程,邀请西北政法大学、市委党校政策理论研究方面的权威专家以及省、市纪委监委长期在一线办案的相关领导进行专题授课,采取“封闭式”方式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充电”,着力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专才”。  (编辑:张慧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