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监督助力乡村振兴压实帮扶“责任链”

来源:佳县纪委监委      作者:陈诚 霍彦杉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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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等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未按要求驻村,存在长期脱岗现象,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高某等帮扶责任人未按要求开展帮扶工作,履责不力,分别延长党员预备期一年、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乡村振兴关乎国计民生。近年来,佳县纪委监委紧跟全县巩衔工作部署要求,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抓手,不断增强对巩衔各项工作的监督力度,紧盯驻村工作队作风、项目资金落地、巩固脱贫成果等工作中行动迟缓、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紧盯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全县“双亮”提质增效行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佳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监督工作专班,围绕镇村两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县镇村领导干部包抓责任和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帮扶责任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驻村工作队管理、项目资金兑付、防返贫动态监测、驻村帮扶等5个方面重点工作开展3轮次监督检查,对帮扶联系人履职不到位的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向帮扶联系人调整不及时的3个单位出具整改通知;对长期履职不力的1名驻村第一书记给予2次党纪处分,并建议组织部门作出组织处理,在全县起到极大警示震慑效应。

强化协作配合,提升监督质效。近年来,佳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党风、信访、案管、审理等科室统筹衔接,并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汇总分析阶段性风险隐患、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情况,确保重点监督、精准监督。同时,与县巩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审计、司法等部门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县委组织部移送的54名帮扶责任落实不力人员开展调查处置。2022年以来,累计查处巩固衔接领域案件18起1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措施2人;通报曝光1批4起4人。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盯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运用‘日常清单+动态清单’管理、‘纪审’联动、‘室组地巡’联动等模式全方位监督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政治与经济交织的腐败问题、干部作风问题,严打‘保护伞’、斩断‘利益链’、整顿‘慵懒散’,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实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佳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编辑:张慧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