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来源:佳县纪委监委      作者:李延文 曹栋涵     发布时间:2023-04-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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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常态化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近日,佳县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机关各室(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镇纪委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县纪委监委党风室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入解读了立法背景和重大意义,并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践经验对第五章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等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和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该法系统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打伞破网”实践经验,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律武器对公职人员涉有组织犯罪依法作出处理、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提供了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该法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意义。要结合职责定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深学透、学以致用,带头严格执行“国家公职人员‘不得有’的行为清单”,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基层反腐结合起来,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完善问题线索快速移送机制、协作配合机制和结果反馈机制,加快线索流转效率,坚持深挖细查、“露头就打”,积极主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真正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厉惩治影响安全感的黑恶犯罪,严肃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编辑:张慧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