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黄河生态、牵挂沿岸发展,多次深入黄河沿线考察调研,为黄河保护和治理工作把脉定向、作出部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
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政治监督。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职责,佳县纪委监委坚持从政治上看,从全局上谋,连续多年出台《关于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工作安排》《佳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纳入日常监督落实落细。
夯实主体责任,实现监督再监督。作为沿黄流域纪检监察机关,佳县夯实主体责任,一是督促各级各部门全力加快推进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修复佳芦河入黄口湿地,净化上游污水处理厂出水,对入河排污口全面收集处理,确保入黄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二是督促各级各部门持续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完成排查工作任务。同时督促各级各部门重点做好佳芦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目前方塌镇、木头峪乡、峪口乡污水收集池完成维修,定期拉运处理。通镇、王家砭镇污水处理站正式运营,沿街排污口基本完成整治。三是督促各级各部门尽快全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维乡镇农村污水处理站。王家砭镇、通镇等污水处理站已完成运维,优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对不具备运行条件的污水处理站污水进行拉运处理,保证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四是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确保所有新建企业必须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所有排污许可证到期企业均按期予以延续或注销。
严肃执纪问责,发挥震慑作用。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任务要求,佳县纪委监委紧盯“沿黄大事”,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以点带面,实现了监督质效的提升。对黄河禁采期内采砂人员绝不手软。云石峁村驻村干部常某某,违反工作纪律,对佳县佳芦镇云石峁村副主任在黄河禁采期对村内非法采砂的行为不知情,履职尽责不到位,2022年9月,常某某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某某同志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对超标排放企业分管领导追责问责。佳县住建局刘某某在分管佳县污水处理厂期间,未认真履行分管职责,导致佳县污水处理厂出口排放水质COD、总氮、总磷均超过国家水污染排放标准,被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10月,刘某某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封山禁牧工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追责问责。佳县某镇“一把手”在任职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对辖区内封山禁牧工作认识不足,安排部署不够,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了不良影响。2022年7月,佳县纪委监委给予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下一步,我们将把监督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紧盯重大项目、重点领域,毫不松懈,持续推进,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佳县落地落实。”佳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编辑:张慧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