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旧风”树“新风” 除陋习扬正气

来源:佳县纪委监委      作者:符生贝 霍彦杉     发布时间:2023-03-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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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作为正科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8平方米,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议对李某立案审查……”

“曹某作为村委会委员利用职务之便,公款购买烟酒用于个人消费,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是我党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对正风肃纪反腐做出的新部署新要求。2023年,佳县纪委监委将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深入贯彻落实二次全会工作报告要求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持续以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口,紧盯反复性顽固性的“四风”问题,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的原则,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对反复性顽固性、改头换面、隐蔽隐性问题深挖细查、靶向纠治。

“在党和国家反腐败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日趋‘隐形’,内部食堂吃喝、微信电子红包、快递‘隔空送礼’腐败花样翻新,层出不穷,带坏一方风气。”佳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佳县纪委监委将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融入纠治“四风”全过程,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重点聚焦节日节点、重点场所和关键时段,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深挖党政机关隐形“四风”问题,严查办公用房“穿马甲”“私车公养”“吃公函”等行为,坚决防止“小问题”变为“大腐败”。

“今年,全省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和规范程序,同时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从源头上阻止“四风”问题发生。”佳县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表示。(编辑:张慧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