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办案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佳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打破传统,创新举措,以领导“首学”、全员培训、突击考试、集中纠治等有力措施,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良好局面,确保《通知》要求落地落实。
首学+包抓,高位推动落实。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领导班子带头“首学”《通知》,在强学习的过程中明重点、拓思路、强措施,同时结合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制定有力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班子成员对各自所辖办案科室进行“包抓”,通过明确责任,及时跟踪监督,确保各部门严格落实谈话纪律“八个严禁”和规范谈话工作“五个落实”具体要求,以严督实导,保障办案安全各项规定落地生根。
培训+双考,高效增识提能。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围绕办案安全相关知识对办案人员进行“突击”抽查,用“现场面试”的方式,了解办案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知应会实际掌握水平。根据“面试”情况,列出“问题清单”,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全体办案人员“带着问题”认真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重要论述以及中省市安全工作各项部署要求,系统学习掌握安全工作两个《意见》等制度规定和其他办案安全知识,同时结合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开展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培训结束后,佳县纪委监委对全体办案人员进行集中笔试,检验学习成效。
自查+抽查,集中纠正问题。紧盯办案安全突出问题,佳县纪委监委围绕政治责任认识不清、领导责任履行不到位、谈话人员违规违纪违法办案、安全员履责不力、案件进度管理部门监督不力等5个方面内容,在全机关开展办案安全自查自纠行动,对查出的问题要求建立台账、立行立改。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委机关本年度案卷进行“抽查”,对在案卷中呈现的“重实体轻程序违规办案”的现象,进行深入了解分析,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违法办案行为。截至目前,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0条,抽查发现问题7条。
复核+总结,抓实安全“生命线”。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对自查自纠和抽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真改问题、改真问题。同时根据“考试结果”、“问题清单”、“整改情况”,汇总分析,总结经验,补短板,强弱项,建立健全安全文明办案长效机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坚决守好办案安全“生命线”。(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