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退赔14.1276万元!佳县突出整治多领冒领养老金问题!

来源:佳县纪委监委      作者:何雄雄 霍彦杉     发布时间:2022-08-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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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某,身为中共党员、村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其母高某去世后,弄虚作假,四年四次通过P图其母照片申报养老金,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金6665.5元,其已构成诈骗行为和贪污行为。2022年6月,经研究决定给予石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社保审核人员康某,把关不严,未按要求入户见面核实,致使石某虚报冒领,给予康某党内警告处分。”在佳县某镇,纪检监察人员郑重宣布对虚报冒领养老保险金涉案人员石某和该镇社保审核工作人员康某的处分决定。

近年来,随着社保基金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内控监管更加严格,传统的直接贪污挪用社保基金案件大幅减少。但社保基金管理宽松软、信息系统不完善、信息共享不到位,导致死亡冒领、重复领取、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等问题易发多发,国家社保基金大量流失。

为堵住社保基金的“跑冒滴漏”,今年,佳县纪委监委将养老保险专项整治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范围,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加强统筹调度和督查力度,采用“室组”联动,由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压紧压实主管部门在专项治理中的责任,督促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聚焦养老待遇发放重点业务、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进行“地毯式”排查,尤其是个人账户补发、大额一次性待遇支出、注销高风险业务数据等进行严格数据比对核查;同时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共同推动县人社部门与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协同合作、强化数据共享,有效排查多领、死亡冒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等系列问题。

佳县纪委监委成立督导小组,建立线索处置台账,对发现的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相关问题线索,由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包抓,直查直办,对截留、套取、骗取养老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肃处置。对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佳县纪委监委采用约谈提醒、跟踪督办、发放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立行立改,及时堵塞制度及管理上的漏洞。

截至目前,全县通过机关和城乡居民养老台账自查、专项督查等行动,发现问题线索62条,涉及62人,涉及资金14.1276万元已全部追缴退赔。(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