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结合新的实践,将各级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和各项经常性工作细化为9项具体内容,直接明确了纪律检查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为我们今后工作的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日,佳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在集体学习中说。
《条例》颁布后,佳县纪委监委通过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网上学习、党支部学习、领导班子讲党课等方式,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同时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读,逐章逐条逐款学,把所学内容融入日常工作,在实践中全面掌握《条例》主旨要义和各项规定,真正做到学懂记牢践行。
“《条例》着力把纪检监察权关进制度笼子,对纪委机构设置、组织运行、履职要求、自我监督作出了具体规范,在明确纪检干部权利边界的同时也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将认真学习《条例》,提高履职能力,努力为新时代纪检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刚参加完《条例》专题学习的一位派驻纪检组组长表示。
佳县纪委监委在组织委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同时还把《条例》纳入全员培训重点内容,特别是换届后的新任乡镇纪委书记和新进纪检监察干部,明确《条例》为必学课程,要求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中不断增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认识,同时通过全面学习,将《条例》作为开展工作、履职尽责的基础规范、基本依据,真正推动纪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入脑入心,助推正风肃纪反腐高质量发展向基层延伸。(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