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化“厚德佳县”建设,扎实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活动。7月15日,佳县纪委监委联合县文明委、慈善协会共同主办的“云高项公民道德建设基金”佳县第四届道德模范表彰大会在县委第二会议室举行,授予59人佳县第四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会上,中国好人荣誉称号获得者、“云高项公民道德建设基金”出资人云高项致辞。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小龙宣读了《关于表彰“云高项公民道德建设基金”佳县第四届道德模范的决定》。坑镇赤牛坬村党支部书记高根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干部、咸阳机场流调工作者张小娜分别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民道德建设,立根塑魂、正本清源,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近年来,佳县认真践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鲜明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价值导向,凝聚全县积极向上、自强励志、崇德向善的强大力量,在道德领域呈现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
会议强调,社会的进步需要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佳县的发展更需要这样的道德楷模。我们要大力褒奖这些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好人”,大力推崇他们的“凡人善举”,以榜样的力量深入开展佳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形成“为人讲品德、家庭讲美德、从政讲道德、社会讲公德”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道德模范为标杆,深入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不断提升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让道德的光芒照耀佳州大地。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学习道德模范与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各自的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为奋力谱写新时代佳县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