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佳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中省市安排部署,分层级分领域定期对县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重点围绕全县退耕还林、水土流失治理、新型淤地坝建设、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防洪工程建设、防汛抗旱工作准备情况及黄河流域生态有效保护及传承等情况进行监督,全面排查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强有力监督执纪问责,压紧压实各镇(街道、中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为加强黄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佳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室组”“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2018年以来累计查处水土保持方面案件128起128人,其中虚报退耕还林亩数类8起8人、封山禁牧类120起120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同时,大力开展黄河流域重点地区生态修复监督工作,对行业内暴露的突出问题,建立责任清单,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被督查单位及相关行业部门堵塞监管漏洞,加大黄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目前,全县累计发展红枣林82万亩、山地苹果3.5万亩,实施退耕还林还草27.3万亩,在四级五级河流两侧荒山荒地营造水土保持林2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2.9平方公里,完成宜林山体治理1.5万余亩,新建、加固淤地坝141座,打造高标准农田6万多亩,绿化美化沿黄5公里范围内山体14万亩、行政村324个、道路375公里,在有力恢复生态的同时并有效防治了水土流失。
针对黄河滩区污染,佳县纪委监委成立3个督查组对全县20个乡镇(街道、中心)及相关重点行业部门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围绕黄河干流和重要支流排污口排污情况进行督查,对排污口仅建立台账但并未推动整改,以及整而未治、禁而未绝、责任缺失、监管缺失、制度缺失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目前,督察组累计查出河道“四乱”问题27条,已督导整改24条,剩余3条正在整改,查处污染治理方面案件1起1人。县域内11条6级以上河流的直排口经“拉网式”排查,共查出直排口31个,已整治30个,剩余1个预计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编辑:郭高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