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纪委三个“突出”推进“三转”

来源: 佳县纪委      作者:李瑜峰     发布时间:2014-04-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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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佳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部署和要求,立足实际,创新思路,强化三个“突出”,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推进“三转”工作深入开展。

一、突出主业转职能

一是加强办案力量。今年对委局机关人员进行调整,重点向办案一线倾斜,实行全员办案。严格实行“零案”追究制,督促20个乡镇纪委和四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室查办案件。二是清理副业。对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将自身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98个精简到9个,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监督部门履行职能上来。三是调整分工。针对县直部门纪检组长、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多、牵头事项多,工作精力难以集中的实际,明确规定县直部门纪检组长和乡镇纪委书记不得分管与纪检业务无关的工作。

二、突出重点转方式

一是强化执纪监督。今年来,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审计、财政部门分别对全县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涉及230多个单位。二是落实“三短一简”。委局坚持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单办事。明确规定,无实际内容的会一律不开,一般性会议不印发材料,发言不念讲稿,单项业务会议尽量合并召开。今年来,会、文比去年分别减少54%、63%。三是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深化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改革,督促4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室认真履职,现已列席部门会议102次;督查“三重一大”事项56项;办理信访件14件、查案5件。改革乡镇纪检监察管理体制,严格执行“两个为主”的具体规定,即乡镇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以县纪委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乡镇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县纪委报告;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三、突出管理转作风

一是坚持从严教育。坚持每周四组织机关干部集体学习,学习纪检监察有关政策和法纪规章,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办案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同时对县乡两级5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为期1天的封闭式队伍整训。二是强化内部管理。对机关“三费”、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控制支出,不随意提出开支项目,不该开支的一律不准开支,严格按程序予以开支。严格用车审批制度,坚持节假、双休日公车封存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三是组织接地气。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委局17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与乌镇17个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坚持每月开展一次集中走访。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理干部。制订了《佳县纪委监察局2014年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佳县乡镇纪委2014年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制定目标,半年督查,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