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纪委六项措施抓案件查办工作

来源: 佳县纪委      作者:申雄雄     发布时间:2015-07-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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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佳县纪委监察局突出案件查办主业,通过整合办案资源,强化办案力量,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等,采取六项措施,抓好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明确职责,加强对案件查办的领导。县纪委监察局牢固树立查办案件的主业意识,明确案件查办工作在委局班子的集体领导之下,由县纪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案件查办相关室为具体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四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室负责本工委联系的县直部门案件查办工作,每季度到负责联系部门指导、检查、督促案件查办工作一次。同时,强化乡镇纪委的办案职责,把“敢不敢办案、善不善办案”作为衡量乡镇纪委书记工作业绩的重要标准,形成了层层抓办案的良好工作格局。

调整优化,整合办案力量。在坚持以案件检查室为主导的前提下,委局机关实行全员办案制。借助内设机构优化调整工作,新设立了纪检监察一室与二室,使科室与人员向案件查办一线倾斜,确保60%的科室投入案件查办工作,75%的人员直接参与案件查办工作。同时,对乡镇纪委实行案件指标考核,根据乡镇的大小,确定每年查办案件的数量,形成了纪检监察室、基层纪委、业务科室共同配合的查办案件新格局。

加强案件查办工作业务培训。县纪委针对纪委机关与纪工委监察室新增人员较多的情况,以及聚集主业,突出主责的要求,每月月末举办一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目前,已举办涉及案件查办工作专题培训6期,通过聘请县纪委、公安、检察以及案件室的专业人员,对办案基本知识、技巧以及部分法纪条规进行了培训,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加强交流和研讨,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认真落实“每月一课”要求,将谈话技巧、如何制作笔录等案件查办知识纳入“每月一课”培训之中,进行反复灌输。此外,还以案代训,加强对实际办案能力的培训,实行老人带新人的办法参加查案,通过面对面、手把手的传、帮、带,学习证据的搜集鉴定、突破案件的技巧等知识,增强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局的统筹协调职能,重视公安、检察机关的职能和优势的发挥,密切与公安、检察机关及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加强线索和证据情况的沟通,为抓好查处案件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强信访工作,善于从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把那些举报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信件作为重点,经过调查,举报属实、具备立案要素的案件线索,及时立案查处。此外,还注重在监督检查、执法监察、专项治理和纠风治乱等工作中寻找案源,及时查处,拓宽了办案领域,严明了工作纪律,规范了行政行为。

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工作机制。狠抓反腐败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强化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同办案作用。同时,认真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中办发〔2015〕10号)的文件精神,加强对案件和案件线索的通报与移送工作。建立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公布各乡镇案件查处工作情况,相互交流信息,分析查处案件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切实提高查办案件工作能力。

强化文明安全办案。在案件查办工作中,严格把关、规范工作,始终坚持依纪依法文明安全办案。严格执行办案纪律,要求办案人员,做到公正执法、廉洁办案,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办案安全责任。 牢固树立“100减1等于零”的办案安全意识,将信访、案件检查室等办案办公地点做了专业装潢,尽可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实行案件查办工作领导负责制,由分管案件工作的局领导,全程负责案件查办的综合协调和现场指导,实现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质量“零申诉”。

截至目前,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165件,其中上级转办94件,自身受理71件,受理、初核案件线索99件,转立案9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