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佳县严格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从预算控制、制度执行、教育提醒、监督问责四个方面入手,为三公经费套上“紧箍咒”,确保“三公经费”经费支出不超标、管理不缺位、使用不走样。
重预算严控制。在公众信息网站对各预算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全年共压缩经费38.8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原则上预算不予安排,确需发生的费用从本单位公务经费中解决。
重制度严执行。推行公务经费支付核算细化和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节约费用开支,降低行政成本;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意见》,全面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常态化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就餐标准。今年1-7月公务接待费支出89.14万元,同比下降37%,实行公务用车清单制,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和购置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公务出国(境)审批制。
重提醒严教育。每逢重要节日、节点,及时下发有关重申纪律要求文件,通过电视台、网站、报刊、微信等媒介,推送“廉政套餐”,有效防止“节日病”反弹。累计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5000条,适时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遵规守纪。
重监督严问责。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打折扣、搞变通,移花接木搞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问题,形成全方位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