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佳县纪委严肃查处和纠正不遵守党规党纪的行为,从“五个坚定不移”上下功夫,全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从严执纪。深入贯彻省市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教育活动,严格执行中央修订的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促进法规制度刚性运行。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切实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坚持压力传导和倒查追责,坚定不移落实两个责任。落实问责制度,用倒查追责的方法,从倒查不负责任的领导干部着手,不断建立、完善和落实倒查追责的机制体制,并一追到底,让倒查追责成为一种常态,彻底铲除违纪违法行为滋生的土壤。努力将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在实处,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为党的形象增添光彩。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三是狠抓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坚定不移转变作风。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规定,持续加大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力度,坚决查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从严从重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行为。落实常态化监督机制,实行作风问题月通报和重要时间节点必查制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狠抓“小金库”治理。切实改进作风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针对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狠抓基层干部作风执纪监督,聚焦人民群众利益关切,深入开展整治行动。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进行严肃问责。
四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和力度,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强化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党委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完善查办违纪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在纪检系统构建全员办案的工作格局。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省委巡视组和市纪委交办督办的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依规严惩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等行为。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要重点查处。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乡镇纪委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改进信访举报和投诉受理工作,抓好网络举报信息收集研判。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函询约谈诫勉。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五是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定不移发挥带头作用。在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做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明是非、敢碰硬的表率。继续抓好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加强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自我免疫,坚决防止“灯下黑”。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交流使用力度,用铁的纪律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