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份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4起71人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11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今年以来,佳县纪委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正风反腐的重要任务,出重拳、下猛药,动真格、下大力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成效显著。1-6月份,佳县12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纪委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2起,党政纪处分33人,县纪委直接立案查处22起,党政纪处分38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4人,一般干部7人,村干部7人。

多渠道多方位,搜集问题线索。一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通过集中整理筛选,对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按照“五类”处置标准进行分类管理,实行问题线索台账管理、定期汇报和查结销号制,确保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二是建立健全“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平台,采取多种途径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网站等,多渠道搜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三是运用走访调研、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和举报突出的问题,全面排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四是充分运用财政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成果,深挖细查问题线索。截止目前,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投诉等82件。

加强监督考核,倒逼责任落实。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约谈提醒、签字背书、检查考核、通报曝光以及将此项工作作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年度考评的重要评判依据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级级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县纪委将对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截止6月底,佳县12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在之风和腐败问题32起,党政纪处分33人,无“零查处”乡镇。

从严查处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强化“不敢”氛围。今年以来,佳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4起,党政纪处分71人,通报曝光3批7起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