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佳县纪委不断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强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的警示效果,使之成为高悬“鉴镜”,在全县党员干部心中架起一道不可碰触的“高压线”。
通报曝光常态化。坚持把通报曝光作为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手段,通过下发党内通报、报刊网络等媒体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等形式,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和曝光范围,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和教育作用。今年以来,佳县纪检监察机关共下发党内通报3期11起12人,在佳县廉政网曝光2起3人,在榆林日报曝光2起3人。
通报曝光信号化。对于2016年1月1日之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人员,不管级别高低,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传递严查严处顶风违纪行为的决心,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寸土不让,一抓到底,始终营造监督检查的高压态势。截止目前,已对2016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精神问题予以通报。
通报曝光规范化。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报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通报主体和对象、范围,采取每月定期通报和随时通报相结合的方式,在通报曝光“量”的方面不断做加法,提高查处问题的曝光率,在通报曝光案例“质”的方面不断做乘法,突出典型共性问题。
今年以来,佳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起,党政纪处分32人,通报曝光11起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