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禁止党员干部违规举办“升学宴”

来源: 佳县纪委      作者:李锦云 任佳琦     发布时间:2018-08-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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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中考已结束,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佳县纪委坚持“预防与惩处并重”的方针,采取三项举措禁止党员干部操办或参加“升学宴”,坚决纠正借“宴”敛财的不正之风,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拉起纪律规矩红线。县纪委向各级党组织传导压力,重申纪律要求,尤其是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相关规定。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直系亲属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以及赞助;严禁借子女升学名义发送请柬及通知宴请直系亲属以外的人员;严禁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升学宴”。

切实抓好教育预防。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提醒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

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积极开展明察暗访活动,严肃查处违规举办“升学宴”的行为,对个别党员干部无视纪律规定,违规操办“升学宴”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因工作监管不力导致发生党员干部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纪委将对全县党员干部违规举办“升学宴”等问题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格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