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切实搞好“三个专项活动”加大整治基层微腐败

来源: 佳县纪委      作者:高阳     发布时间:2019-01-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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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赵家沟村主要负责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2016年政府补助的种植产业项目资金平均分配;2017年12月,经大稍梁自然村村委会口头协商,将2017年6户7人的低保款收回村集体,作为该村唱戏资金使用,鉴于你认错态度较好,能够及时将违规收取的钱款退还给群众,经研究,决定给予你撤销赵家沟村支部委员职务处分。希望你能够汲取此次教训。”近日,在王家砭镇赵家沟村会议室内,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公开宣布处分决定时说。

佳县纪委监委采取多项举措,将着力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以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继续开展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该县纪委监委始终保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减弱,积极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盯可能存在风险点的重要岗位和相关人员,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人员履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坚决查处贯彻执行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等问题。截至目前,共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4次,下发扶贫领域问题通报4期,第一种形态处理120余人,党政纪处分70人。

开展“四风问题直通车”活动。拓宽信访举报渠道,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施挂牌督办,不断向基层延伸反腐败触角。紧盯“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重点查处农路水利施工、粮食补贴、危旧房屋改造等专项资金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行为。行动开展以来,共督促整改问题120余个,化解矛盾纠纷40余件。

深入开展“村务公开”监督检查行动。对村干部权力运行实施全方位、立体式监督,构建村居权力运行监管机制,推行阳光村务,规范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编制村干部微权力清单,实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对信访矛盾突出、财务管理混乱的村居实行重点整治,严惩基层“微腐败”行为。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2次,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