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四强化”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 佳县纪委      作者:白娜     发布时间:2019-04-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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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佳县纪委监委将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任务,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强化明确职责。县纪委监委成立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整改落实。按照“一岗双责”、“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将具体责任和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同时由县纪委监委领导带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检查。检查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在重点人上,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在重点领域上,严查扶贫专项资金的克扣挪用、侵占贪污、优亲厚友等问题。

强化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压向基层,压实责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同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格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强化教育监督。加强思想教育才能明确学习定位,定位精准方能责任清。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构筑反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切实增强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诫勉谈话“四项谈话”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对那些触碰党规党纪底线的,及时处理和纠偏,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切实解决好党员身上和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强化考核奖惩。进一步突出主体责任,严格执纪审查,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考核奖惩。县纪委监委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专设指标,赋予分值,量化考核。实行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相关结果公开通报。

2019年一季度查处扶贫领域查处10起,处理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