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三管齐下严防沦为黑恶势力“保护伞”

来源: 佳县纪委      作者:白 娜     发布时间:2019-06-13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纪委监委作为执纪、执法机关,是打击黑恶势力的一把利刃,但同时纪检监察干部也能为自身或他人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保护,易成为黑恶组织诱惑、拉拢的围猎对象,进而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佳县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一方面深挖彻查、严厉打击“保护伞”;另一方面,要边打击边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全面预防自己人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加强思想教育,从源头上遏制“保护伞”形成。2019年以来,佳县纪委监委将警示教育成为常态化。一是拓宽教育群体。在教育对象上,突出重点,延伸范围,重点是“一把手”作为重点教育对象,把受教育对象延伸到腐败易发多发部门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二是组织干部多次开展集体廉洁谈话,早明红线、早提醒,打好廉政预防针。通过用身边事直击身边人灵魂,深刻认识到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对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坚决抵制金钱诱惑和感情拉拢,不给黑恶势力寻求“保护伞”、编织“关系网”。

加强自我对照检查,严防“灯下黑”。随着扫黑除恶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黑恶势力活动渐趋隐蔽,通过各种方式与公职人员形成了“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祸害无穷。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自我对照检查工作,要求全体干部承诺坚决不做黑恶势力“保护伞"。通过自我约束,做到明纪律、知底线,绷紧廉洁弦,勿碰纪律红线。

加强执纪监督,防止黑恶势力渗透。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问责,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处理直接当事人,又严厉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让问责必严、失责必究成为常态。对“保护伞”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处置、快查快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让黑恶势力无可乘之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