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佳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处置,凡是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实行“大起底”排查,有力地促进了相关问题线索高效处置。
紧盯重要线索。扶贫工作中发现对上级在脱贫攻坚巡查督察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相关职能部门应承担的工作职责未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不实;扶贫领域侵占贪污、克扣挪用扶贫资金、优亲厚友。上述重要问题线索必须及时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同时,密切关注扶贫领域网络舆情,及时将扶贫领域负面舆情信息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和助力脱贫攻坚分管领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强化线索排查。对今年以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一次集中梳理,突出对群众反映强烈、重复次数多以及办理不满意等问题重复件进行全部排查,建立督办台账,加强过程跟踪,督促按期办结,严禁问题线索滞留和压案不办现象发生。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深挖“案中案”、追根溯源,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案件线索不遗漏、问题查不清不放过。
明确重点抓整改。对巡视巡察移交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和信访案件,优先处置、优先办理。县纪委监委要求各级各部门主动认领巡视巡察反馈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逐一认真核查,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加大督查力度,实行周报告、月通报制度,严格整改标准,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定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扶贫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工作。
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按照纪律要求,认真做好相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和移送工作,所有经手人均要在有关文件上签名,全程留痕。不得瞒报、漏报,不得隐匿、销毁问题线索及材料,对应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不在规定时间内移送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9年1月至4月,佳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6件,立案2件,了结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