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运用第一种形态 “关爱”242人

来源: 佳县纪委监委      作者:白娜     发布时间:2019-08-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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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早点有人和我提提醒,开始就制止我,我也不至于走上违纪的道路。”一位领导干部被查处后,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我又没有干违纪的事,干嘛约谈我,原以为只有违纪了才会被约谈,现在才明白所有的违纪行为都是由小错演变而成,感谢组织及时提醒我,制止了我”一位被约谈的干部感慨到。

有人很幸运,组织及时发现了其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制止了,让他幡然醒悟;有人开始幸运最终却不幸,组织及时提醒了他,他却不以为然,甚至认为是小题大做,给他讲狼来的故事,不收手,最终“一条胡同走到黑”,后悔莫及;有人却不幸运,再加上自我约束能力差,心中没有一根纪律的弦,组织没有及时发现,没有早提醒,反而他却认为纪律是骗人的,根本就没有说的那么严格,最终一步一步滑进犯罪深渊。

佳县纪委监委坚持做到让每位党员干部都成为第一种幸运的人,做实做细“第一种形态”。灵活运用提函询约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在谈话过程中,注重感化人、教育人、挽救人,最大限度保护干部,让“力度”与“温度”并存。同时,纪委监委充分利用新媒体纪法宣传、观看警示教育片、重要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为党员干部打好廉洁“预防针”,这样的监督提醒,对干部来说既是一种提醒也是一种关爱。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2019年以来,佳县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32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242人次,第一形态占比75%,有效防止小错铸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切实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给予对党员干部的最大“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