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熟练掌握和运用《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11月25日上午,佳县纪委监委在县委第二会议室召开全体人员会议,集中学习贯彻《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
《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主要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执法程序做出了明确要求,从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的审批程序进行解读,阐述了各项调查措施的使用条件、报批程序和文书手续,深化了纪检监察机关应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相关流程细则,明确了互涉案件的管辖原则,同时还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监督。
通过集中学习,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受教育和启发。大家纷纷表示,《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是推进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指南针”和“工具书”,是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下步将把学习运用《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同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履职能力和自我监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