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县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佳县纪委监委紧盯这两方面在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高质量组织排查、高标准抓好整治,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切实提高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此次集中排查整治分阶段分内容进行,公务用车问题将于4月15日前完成整改;办公用房问题将于4月底前完善制度并取得明显整治成效,10月15日前全面完成。
整治重点对象是县级领导干部、各镇(街道、中心)和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下属单位一把手。整治内容在公务用车方面主要有领导干部“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变相使用专车”;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私车供养等问题。办公用房方面主要有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面积超标问题”;自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至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名下,或者不配合办理权属登记;未经批准建设或者大中修办公用房等问题。
在此次整治前,首先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排查。督促各党委(党组)和党员干部对照排查整治内容,深刻检视问题和行为偏差,尤其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全面开展自查,要求每个单位列出自查问题清单,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切实把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为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县纪委监委抽调业务骨干人员组成用房用车专项督导检查组。在检查前对督查组成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主要明确督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对象,使督查组更加“专业化”“精准化”。对督查中发现典型问题、性质恶劣、纠而又犯,严查快处,形成震慑。及时发现和纠治问题,对在排查整改过程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拒不整改、存在侥幸心理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强化压力传导、倒逼责任落实。
截止目前已对全县20个乡镇及56个部门560名领导干部“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变相使用专车”问题和127辆公务用车问题进行全面排查;2个乡镇8个部门已完成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使用面积超标”问题和办公用房问题排查,未发现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问题。
“对已经完成的领导干部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变相使用专车的问题,我们还将适时进行一次‘回头看’,严防虚假整改、‘纸面’整改;对未完成的公务用车其他方面和办公用房方面持续跟进监督、全面监督,确保全县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地。”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