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米脂县纪委监委迅速组织机关干部利用网络、视频、图解等媒介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并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认真履行党章和《条例》规定的任务职责,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
县纪委监委坚持班子成员带头学,机关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职能重点学,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照《条例》逐章逐条逐款全面系统学,把自身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努力实现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过深入学习,广大纪检干部一致认为,制定出台《条例》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是我们开展工作、履职尽责的基础规范、基本依据,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条例》为遵循,将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在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中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