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委书记杨志先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行集体约谈

来源: 米脂县纪委      作者:杜万宏     发布时间:2014-08-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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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8月11日,米脂县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全体在家县级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米单位 “一把手”,县纪委纪工委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焕主持。

会上,县委书记杨志先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作了专题讲话。杨志先提出,要树立“守土有责”的理念,切实解决“抓什么”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首先从县委做起,从我本人做起,县委常委班子要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我本人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思想,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政治要求,自觉向中央基准看齐,进一步厘清思路举措,抓好贯彻落实。杨志先强调,要树立“守土负责”的理念,切实解决“怎么抓”问题。县委要结合实际尽快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向中省市基准看齐,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明确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各套班子党组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责任,把责任层层传导下去,牢固树立“守土负责”的理念,切实承担好选人用人、执政为民、监督管理、支持保障、以上率下等五项职责。杨志先要求,要树立“守土尽责”的理念,切实解决“抓而不力”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督促乡镇部门党委(党组)把责任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形成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从监督检查、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工作考核、结果运用等五个方面进行强化,彻底解决“抓而不力”的问题。

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焕就今年1至8月查办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下一阶段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据悉,今年1至8月份,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7件(次),初核95件,立案64件,结案59件,党政纪处分67人,警示训诫18人,收缴违纪资金31.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