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一厅式”办结,“一条龙”服务,米脂县纪委决定对全县13个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实行星级管理。
星级化创建。研究制定了《米脂县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星级管理办法》,成立了星级管理考评领导小组,落实了乡镇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书记监督责任,对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实行星级动态管理,从办公条件、服务水平、管理效能和群众满意率四方面对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综合量化考评,设置“三四五”星级便民服务中心3个级别。
规范化运行。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分设民政、合疗、财政、社会保障、综治信访六个窗口,按照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为服务对象提供行政管理、证照证明类、法律政策类和信息咨询类等事项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严格履职,工作实行AB岗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工作台账制四项工作制度。各乡镇所辖村、社区成立了便民服务室或便民服务代办点,配备代办员。
标准化评定。制定了乡镇便民中心“星级”管理考评细则及评分表,从大厅面积、硬件设施、窗口数量、制度建设、办结情况、群众满意度等方面严格设定分值,采取“查记录、查资料、看现场”的考评方法,对照标准严格评定,统一进行实地验收,分“三四五”三个级别予以挂牌,形成激励机制。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命名乡镇星级便民服务中心共7个,其中,五星级1个,四星级2个,三星级4个。
严格化管理。县纪委负责对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对便民服务中心在一个年度内未被评上星级的,给予中心主任警示训诫一次;连续两个年度未被评上星级的,中心主任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并给予党委主要负责人行政警告一次;对受到降级处理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中心主任警示训诫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