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米脂县纪委监察局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执纪监督,狠刹“四风”,加大办案力度,狠抓自身建设,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两个责任”齐发力
县委充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担责。及时召开了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出台了《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印发了《2014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将全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为六大项50小项,分别落实了县级负责人、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层层夯实了责任;县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与10个乡镇、3个便民服务中心、1个办事处和66个县直部门单位分别签订了《2014年度米脂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要求各乡镇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负责人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纪委及时出台了《县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全县相继召开了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党代会和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要求,强化执纪监督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强化了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监督地位和职责。召开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强化与司法机关、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打出“组合拳”,形成了查办案件的合力。
狠刹“四风”正党风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先后印发了《关于严明纪律狠刹节日不正之风的通知》和《关于构建纠正重大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坚决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公务用车,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默许下属单位安排吃喝、游玩等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宴请和接待,严禁用公款为个人活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重大节日期间全县除值法值勤外的112辆公车一律集中封存,集中拍卖超标公车16辆。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支付行为,推行公务费用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公款大吃大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县纪委监察局在抓住重要节点严格督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 实现了督查常态化。委局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带队督查,安排常委副局长带队定期或不定期分多路明查暗访。督查组成员深入乡镇部门、窗口单位、基层站所、餐饮娱乐场所,采取现场摄像的方式,重点检查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公款消费情况、节俭过节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党员干部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共查处24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给予党纪处分7人,政纪处分2人,责令解聘1人,警示训诫14人。
惩腐饬贪“零容忍”
委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将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查办了领导干部收受贿赂、腐化堕落、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四类案件。开通了12388信访举报电话,利用《米脂县纪检监察网》这一平台,积极受理网络举报;委局领导主动深入基层下访约访接访,查找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求各纪工委强化对归口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查找发现案件线索;要求审计、财政、计生等部门开展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和公、检、法办结的涉及干部职工的案件,及时报送县纪委监察局。2014年,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到群众信访举报171件(次),初核149件,立案89件,结案8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2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受组织处理2人,警示训诫18人。
落实“三转”强自身
转职能突出主业。坚决从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对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共取消牵头和参与的协调议事机构59项,不再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理招聘、工程变更、政府采购等具体业务工作;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按照市纪委、市编办的要求,拟将党风室、执法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一个纪检监察室,新成立网络信息室,将党群系统纳入派出行政综合系统纪工委的归口管理,实现对部门监督的全覆盖。转方式创新工作。加强与司法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对网络媒体关注的案件坚持快查快办、从严处理、及时通报,委局机关办案人员严守办案纪律,安全文明办案,案件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各纪工委主动出击,强化对归口部门的监督,主动介入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发现违纪线索及时报告;乡镇纪委履职尽责,狠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转作风树立形象。建立了每周一召开县纪委书记办公会,周二召开全体干部学习会制度,定期研究安排工作,认真学习提高素质;出台了委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工作、财务管理、招待管理、车辆管理、文印管理、文件传阅、请销假、学习、档案管理等九项内部管理制度;委局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学风、转文风、树新风,深入包扶村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县纪委监察局被县委授予全县首批“模范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