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全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来源: 米脂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04-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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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米脂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总要求,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创新思路、勇于担当、强化问责、铁面执纪,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12月至2015年2月,全县共立案查办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12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3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办案责任。县乡两级纪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始终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当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案件查办工作责任制,形成了县纪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重点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重要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多部门协作共同突破。

二是整合办案力量,突出办案重点。为适应新形势下反腐治贪的新要求,县纪委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查办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利用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各自的优势,强化深层次的合作,建立了信息共享协作联动的办案模式,提高办案质量,优化办案效果,实现了优势互补。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扩大办案成果。在继续发挥信访部门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的兑付、涉农项目的实施的专项监督检查,认真加以筛选,逐个进行摸排,为案件查办提供了充分的案源。县乡村“三级公开”全面推进,县上7个涉农部门办起了《项目公示报》,乡镇按季创办《村务公开报》,村上适时创办《村情明白卡》,农村党政、政务、财务实现强制公开,村干部定期向乡镇纪委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有效预防了农村基层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是提升办案能力,主动寻找案源。加强对乡镇纪委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乡镇办案协作区办案优势,有针对性地让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参与委局办案工作,以案代训,有效提高了乡镇纪委的办案业务水平。要求各乡镇纪委加大对各村的监督检查力度,扎实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主动出击,“找米下锅”,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五是强化监督责任,提高办案质量。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做到事实审查与程序监督相结合,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六是严明办案纪律,安全文明办案。坚持文明办案,以人为本,充分尊重被调查人的人格,不以讽刺挖苦等方式对被调查人进行人格污辱,实行“人性化”办案,切实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正确使用办案措施。牢固树立办案安全防范意识,把安全放在首位。2014年在县监察局一楼新建了高标准的办案区,先后制定出台了《办案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办案意外应对预案制度》、《办案事故报告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责任、明确分工,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七是健全案管机制,规范办案程序。认真执行办案程序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办案流程,突出查办案件过程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注重从程序上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错案、冤案发生。在查办高渠便民服务中心高庙山村案件时,从线索收集、外围调查、正面突破等环节都能严格按照办案流程进行,彻底查清了案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