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县纪委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决定从7月份开始,利用半年时间,集中开展“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排查问题线索。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村进行全面排查,摸清问题底数,建立线索管理台账。结合群众举报,对问题线索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进行规范处置。要把问题线索起底排查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做到动态清理、分类规范、梳理清晰、处置得当。
突出办案重点。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农村“三资”、惠农补帖、退耕还林、移民搬迁、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等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
强化办案措施。运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廉政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网络监督等多种形式,深挖细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通过办案协作区、直查快处、交叉办案、联合查处、实地督办,有效突破一批重点案件。要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办案时间,快查快结,把违反纪律的问题查清后,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县纪委将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分期分批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坚决纠正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继续盯住具体问题,采取现场直查、交叉互查、发票倒查、模拟办事等方式,持续狠刹党员干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新官不理旧账”等作风顽疾。把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干部住房、公车配备、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等规定情况列入监督检查范围,坚决纠正明的暗的“四风”问题。要加大执纪监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采取集中通报、专题通报、个案分析等形式,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