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米脂县纪委紧扣中心任务,聚焦主业主责,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压实“两个责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坚持不懈反对“四风”,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出台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印制了《米脂县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手册》,8个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对1名部门主要负责人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实施问责,严肃查处8起责任追究案件并全县通报。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2015年,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77件(次),初核177件,立案108件,结案10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3人(科级干部19人)。其中开除党籍13人,留党察看6人,党内严重警告31人,党内警告53人,行政开除1人,行政降级4人,行政记大过5人,记过4人,行政警告10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收缴违纪资金12.31万元。
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固定安排八路检查组在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要求乡镇纪委开展交叉互查,对14名违反纪律的干部在全县实名通报曝光;加大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入手,下大力气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中普遍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对3个乡镇7个部门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推进了干部作风建设。
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全部推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61个部门在县政府网站全部公开权力清单;在县纪检监察网站设立“乡镇长谈三级公开”栏目,交流推广“三级公开”的先进经验;出台了《关于严格执行重大文体活动、外出学习考察、承办各类会议备案报批制度的规定》,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共报批17项,备案36项;较2014年,全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有所下降。
强化宣传教育工作。110名县级领导、乡镇部门负责人和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榆林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在线学习,58名拟提拔干部参与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在“三教育”活动、“米脂道德大讲堂”、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中安排讲廉政党课,7000多名党员干部接受了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及时更新《米脂县纪检监察网》,定期发送《米脂县纪检监察手机报》,开展了反腐倡廉征文活动;向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发放警示教育读本540本,制作廉政教育展板63块,在县二中校园、貂蝉广场、各乡镇集中巡回展出,5100多名干部群众接受了警示教育。
融合改革顺利完成。县纪委监察局撤销原派出四个纪工委监察室,新成立4个纪检监察室和派驻党群行政系统、农林水牧系统、教科文卫系统、工交财贸系统4个纪检组,新增编制35名,调整任用中层领导干部21名,派驻纪检组20名干部兼任部门党委(党组)成员,对全县61个县直部门和24个省市驻米单位实现了监督全覆盖;加强乡镇纪委组织建设,配齐乡镇纪委副书记,保障乡镇纪委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