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有效破解巡察工作人员抽调难问题,让新任职试用期干部在巡察实践中接受教育、增长才干、锤炼党性,发挥巡察机构锻炼培养干部的“大熔炉”作用,近日,米脂县委制定出台了《米脂县新任职试用期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所有县委管理的新任职试用期干部原则上应当参加两轮以上的巡察工作;将新任职试用期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巡察工作期间,参加巡察的新任职试用期干部请假超过15天的,须再参加一轮巡察工作;新任职试用期干部参加巡察工作的表现情况将存入个人档案,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参加巡察工作的新任职试用期干部应当严格遵守中省市县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巡察干部形象。
《办法》明确了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县委组织部、新任职试用期干部所在单位的职责分工;对于参加巡察工作的新任职试用期干部在巡察期间涉嫌违纪违规的,一律依纪依规给予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