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纪委监委出台街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县纪委述职述廉的实施意见

来源: 米脂县纪委      作者:杜万宏 杜海波     发布时间:2018-12-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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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米脂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街镇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的实施意见(试行)》。

《意见》明确,述职述廉对象为各镇纪委书记、银州街道办纪工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述职述廉内容包含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县纪委监委交办的任务完成情况,各街镇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内容。

《意见》强调,述职述廉原则上定于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召开,以召开会议的形式集中听取各街镇纪委书记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的述职述廉,采取现场测评、现场统计、现场排名、现场公布的方式进行。述职述廉会议前,各街镇纪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要全面总结本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情况,做到:一是认真开展述前调研自查。要对本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工作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突出述职述廉的4个方面内容,听取意见,梳理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研究推进的办法和措施。要对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强力推进未完成工作;二是精心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报告主要包括履职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存在问题、主要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同时,《意见》突出结果运用,明确述职述廉会议后,街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述职述廉报告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述职述廉成绩记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