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办案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保障办案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近日,绥德县纪委监委会同消防、应急、燃气管理等部门,对县内纪检监察办案场所开展了集中消防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与消防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对办案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电气线路是否规范、用火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
在检查过程中,消防部门专业人员对办案场所的消防设施配备情况进行了专业评估,对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要点进行了现场指导。同时,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要求办案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关于办案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树牢底线思维和“以防为主”的理念,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守牢办案场所安全底线。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联合检查组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县纪委监委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通过此次集中消防安全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办案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一批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为纪检监察办案工作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下一步,绥德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不断提升办案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