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以学铸魂 筑牢思想根基

来源:绥德县纪委监委      作者:徐晓明     发布时间:2025-03-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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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绥德县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3次集体学习暨常委会(扩大)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涛主持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李希同志关于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讲话精神以及中省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讲话精神。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郝志华传达学习刘金国同志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总结暨再抓两年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央纪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后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省纪委《工作提示(领导同志批示抄清)》文件精神;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锋传达学习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市纪委《关于切实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县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冯波、案管室主任张小强围绕所学内容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将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陕西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等紧密结合,一体学习领会、一体贯彻落实,聚焦省委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打好“八场硬仗”和市委抓好“20件大事”部署要求,立足职能职责,推动形成发现问题、严明纪法、整改纠偏、深化治理的工作闭环。要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有力有序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督促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一体推进学查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深入查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严到底纠治“四风”,不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办案科室要坚持把实事求是、极端负责的要求贯穿查办案件全过程,针对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等方面的疑难复杂问题,由分管领导牵头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和相关部门进行会商,通过全覆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定期跟踪处分决定执行、加强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等措施,以加强纪法教育和培训为重要抓手,以学促干、以干代训,带动纪检监察工作“三化”水平实现大的提升。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将办案安全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直接责任、监督责任层层分解,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对接、人人负责的责任体系,同时坚持落实安全首课制度,坚持办案和安全一体推进,着力防范“走读式”谈话安全风险,精准制定安全预案,合理运用谈话技巧,妥善安排交接回访工作,切实把办案安全措施和要求落实到办案各环节、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