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重拳出击 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亮剑

来源:绥德县纪委监委      作者:徐晓明 慕炬斌     发布时间:2024-12-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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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绥德县纪委监委围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紧盯重点领域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从事营利活动等突出问题专项监督。

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县公职人员及领导干部亲属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紧盯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含副科级) 以上干部,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离职或退休不满三年的县管科级干部,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等重点对象,通过个人自查、单位排查、督查组调查的“三查”机制,开展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治理。同时通过组织全县公职人员深入学习纪律规定、从严从宽相关政策要求等,引导党员干部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掌握纪法规定和政策要求。针对部分干部“不敢报”的思想顾虑和“不愿讲”的侥幸心理,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持续阐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确保全员覆盖、不漏一人。

此外,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督促有关部门举一反三,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建立完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局、廉政事项审核等制度,在整治中形成管人管事管权的有效制度体系,尤其是对近年来查处重大案件中涉及公职人员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活动的问题线索,认真研判,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重点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定期调度,做到整治一类问题、建立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同时督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包抓科室积极发挥“探头”作用,对公职人员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分级分层进行提醒,做实“第一道监督”。

“对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开展专项监督,一方面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把精力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推动被监督单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另一方面立足早发现问题、真解决问题,持续紧盯廉政风险易发点,坚持监督在前、防范在先,全方位加强干部作风纪律建设。下一步,我们还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形成震慑。”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