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德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涛主持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在各类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带领大家集体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
会上,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郝志华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相关批示精神,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锋传达学习省委书记赵一德同志在榆林市调研并主持召开县委书记座谈会时的讲话精神。县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冯波传达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薛淳元传达学习《建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的通知》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马亮,县纪委监委办公室主任耿苗围绕所学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学习实践的主动权。机关各室组部(中心)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开展政治监督的方向和遵循,尤其是新修订的两个《条例》,是新形势下开展监督执纪的行动指南,务必将学《条例》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学深一层、做好表率,做到系统把握、全面理解,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纪检监察机关是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纪律部队,要全面增强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的本领,强化斗争的意识,提高准确辨识、及时反应的能力,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主责主业强化宣传教育,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日常,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做到既坚守自身阵地又监督责任落实。要牢牢把握信访工作主动权。抓实接访工作,不仅要等“问题找上门”,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更要“出门找问题”,方便群众就地反映问题,严格按照“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落实实名举报“三反馈”制度,对群众关注度高的典型匿名举报以适当方式进行“阳光反馈”,同时坚持系统协同,加强分析研判,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有效服务决策、系统治理,推动全县各镇各部门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内外协调的信访举报工作格局,以高质量信访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编辑:张慧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