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促改 一体推进“三不腐”

来源:绥德县纪委监委      作者:徐晓明 黄宏波     发布时间:2023-12-01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片中人’的教训是惨痛的,我们一定要揽镜自照,自警自省,当好自身建设的‘清醒人’。”近日,绥德县召开城管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以延安市宝塔区涉水收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鉴,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敲响警钟。

这是绥德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的一个例子。

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绥德县纪委监委坚持把以案促改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枢纽工程,多措并举推动监督促改、促建、促治工作常态化,持续释放监督效能,巩固良好政治生态。

绥德县纪委监委将以案促改、促建、促治作为一个整体系统,运用贯通的、一体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从立案一开始就同步研究部署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工作;办案过程中,对案发单位进行全面“政治体检”,深入剖析案件暴露的制度机制“中梗阻”、政治生态“污染源”、廉政建设“风险点”;审查调查终结后,全面梳理风险漏洞,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形成案件剖析报告、公开通报材料和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查办、教育、整改、治理一体贯通,实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方、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一案两会三书”(“一案”即一个案件,“两会”即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三书”即案件剖析报告、公开通报材料、纪检监察建议)是开展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工作的重要抓手。绥德县纪委监委健全完善“一单二函三书”,全面压紧压实案发部门整改责任,推动案发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深化治理。

为防止纪检监察机关“包打天下”“唱独角戏”的情况,绥德县纪委监委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整改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治理责任,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监督推进、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统筹联动机制,集中力量,推动以案促改、促建、促治。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以案促改,紧紧扭住‘改’这个重点,抓住‘建’这个关键,把握‘治’这一根本,真正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绥德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编辑:张慧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