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三级联动”打造监督执纪新平台

来源:绥德县纪委监委      作者:徐晓明     发布时间:2023-07-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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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绥德县纪委监委针对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中存在的短板弱项,通过建立干部作风建设智慧监督平台,规范镇村“说事堂”“有事拨”“代办事”制度,构建县镇村三级联动管理机制,推动监督“有形”更“有效”。

围绕两条主线,打造监督执纪新平台。绥德县干部作风建设智慧监督平台主要围绕推动各项重要工作落地见效实施“监督”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两条主线开展工作,并开通设立“有事拨”(提供电话咨询办理事项)、“代办事”(针对特殊人群开展服务)、“说事堂”(帮助群众协商解决问题)三个线下服务渠道,形成各镇都有说事堂和有事拨平台,各村都有代办员的为民服务新格局,确保基层群众遇事有处说、急事有人办、难事解得开。目前,智慧监督平台实现全县15个乡镇、1个便民服务中心和53个县级直属部门的重点工作全覆盖,对任务进展情况实时监督落实,为各级领导干部抓工作绘好了“作战图”,排好了“时间表”,为全县打赢作风能力提升“持久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紧盯五个环节,形成工作落实“全闭环”。纳入平台管理的任务按照运行流程分为创建、签收、落实、审核、考核五个环节。任务创建主要依据县委全年重点工作安排,经各镇各部门党委(组)会议研究确定,报分管县级领导同意,由县委常委会议审定后录入平台统一管理。任务实行“131”管理机制,即任务下达后一日内签收,三日内上传具体工作措施并进行部署落实,每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任务落实过程中,县级领导用户、县纪委监委用户、两办用户、派驻纪检监察组用户通过在线实时监督、批示、催办和督办,推动落实。任务完成时间截止时,牵头单位提出办结申请,创建单位完成初审后,报分管县级领导同意,提交平台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终审。任务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健全体制机制,推动作风能力“双提升”。为规范智慧监督平台运行,促进科学管理,围绕日常管理、工作运行、安全保密、问责追责等方面出台九项工作制度。建立智慧监督平台联席会议议事制度,由县级领导负责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了解掌握本季度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加强督办和监督检查改进意见。任务落实过程中,实行平台月通报、季调度、半年考核的工作模式,确保纳入智慧监督平台管理的任务顺利推进、按期完成。去年以来,针对绥德县第九小学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无法办理、名州大道和经二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进展缓慢、城区七个小区房产证办证难等6个问题,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县纪委监委持续跟踪督办,任务圆满完成,群众一致认可。

下一步,绥德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对录入智慧监督平台的重点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针对性督办,对进展缓慢的工作事项排查作风问题、制度漏洞及违纪违法线索,对违规违纪行为一查到底、严肃问责。截至目前,通过智慧监督平台发现问题线索66条,整改28条,立案查处38件,党纪政务处分47人。(编辑:张慧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