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召开专项整治群众身边 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调度会

来源:绥德县纪委监委      作者:徐晓明     发布时间:2023-07-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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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绥德县纪委监委召开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调度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及各项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郝志华通报了市纪委调研督导绥德县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问题反馈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落实省委“三个年”活动的有力抓手。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精准把握专项整治具体内容,集中力量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一是思想上再重视再部署。牵头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坚持“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调度、督办,“一把手”要严格做到“四个亲自”,精心谋划、周密安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措施上再排查再梳理。各牵头部门、成员单位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排查梳理工作短板,认真整改,聚焦专项整治行业领域关键问题,对标对表、对症下药,扎实开展问题整治,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三是制度上再完善再发力。各牵头部门、成员单位要强化专项整治工作与职能重点工作等相融合,建立健全防治腐败问题滋生的常态长效体制机制。县纪委监委要完善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机制,强化联动指导、督促提醒,以严的管理促推整治成效。四是效果上再巩固再提升。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能,综合分析研判各责任单位整治效果,找准行业领域共性和个性问题,以专项整治着力防范风险隐患,同时要深入总结提炼,形成各自专项领域的特色亮点,以宣传引领良好舆论氛围。五是保障上再夯实再强化。县纪委监委要强化督促各牵头部门履行好牵头责任,定期通过明察暗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发挥驻地监督探头作用,指导督促联系部门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惠及于民、取信于民。(编辑:张慧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