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来源:绥德县纪委监委      作者:徐晓明     发布时间:2022-07-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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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绥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涛主持召开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8次集体学习会议,专题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会上,绥德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郝志华传达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锋传达学习了《关于米育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教训警示的通报》。

会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是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的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作出全面规范,对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党中央制定《规则》的政治考量,精准领会《规则》核心要义、任务要求,准确把握派驻监督政治责任和角色定位、功能定位,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内容强化政治监督,推动“两个责任”同题共答、贯通协同,以有力有效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要增强体制机制的规范管理。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的领导指导和服务保障,理顺派驻监督工作机制,规范开展“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组组”协作,推动形成四项监督统筹机制有效衔接,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增强干部队伍的监督约束。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接受监督作为一种常态、一种保护、一种工作习惯,健全内控机制,勇于刀刃向内,坚决防治“灯下黑”,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