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以来,绥德县纪委监委在全县58个部门、16个镇(中心)开展“以案释纪说法”教育宣讲活动,运用发生在身边的100多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推动警示教育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已开展警示宣讲教育27场,受教育党员干部、公职人员2700余人次。
“一个案例”敲响“一声警钟”
6月9日,在“以案释纪说法”警示教育大会上,绥德县薛家河镇50余名镇村党员干部聚精会神观看警示教育片,认真聆听宣讲人员对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的剖析。“警示教育宣讲中通报的典型案例,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看到他们的忏悔,我深感震撼、深受警醒、深受教育。回去要组织村‘两委’班子认真学习,带动全村人懂法、知法、守法。”薛家河镇雷家峁村党支部书记郝文明表示。
绥德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一次进村案件取证过程中,发现某村有集体土地租赁收入4.5万元未及时入账,且未向村民进行公示,经纪检干部约谈提醒,该村马上将此租金交入村财镇管账户中,并对此项收入进行了梳理、公示。事后,相关村干部对其交入村财镇管账户中的时间节点卡得不够严实和村务公开得重视程度不够的情况进行了反省。“此前一直以为将村集体闲置资金给有困难的群众周转几天情有可原,听了这次宣讲,才知道这样可能导致村集体资金流失,甚至构成挪用资金罪。”听了这件案例后,某村党支部书记有些后怕,这次宣讲也为他敲响了警钟。
另一件案例中,某单位干部杨某正在筹划与其朋友合伙经营一间商铺,了解到此问题线索后,绥德县纪检干部及时对杨某进行约谈,阐明公职人员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的严重性、违纪点,及时为杨某架起了一道思想上的高压线。
“以案释纪说法”宣讲团在宣讲过程中着重提到了因担保问题而受到党纪处分的案例。某次宣讲结束后,干部刘某找到宣讲组成员,就其为堂弟担保到期未还一事咨询,经宣讲组成员的详细解读,刘某明确了其中存在的违纪违法点,及时承担了他应该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
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成为自觉
绥德县纪委监委定期梳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利用绥德县纪委监委网站、“清风绥德”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组织相关人员旁听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庭审,编发漫画说纪警示教育口袋书等开展“零距离”警示教育,让每一个典型案例都成为“鲜活的教材”。同时,通过绥德大讲堂、节日廉洁警示提醒、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全力推进警示教育创新化、常态化、制度化,切实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实现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综合效应最大化。
“宣讲不是目的,用身边的事教育警示身边的人,让党员干部知止、知畏、知耻、知戒,这才是警示教育应有的效果。”绥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围绕“以案释纪说法”,组织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持续深化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廉洁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教育和预防融入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和管理之中,从‘小切口’入手,解决思想偏航‘大问题’,真正使纪律教育、廉洁教育成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