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不放弃我,让我有了抬起头的勇气。我只有努力工作,才能报答组织的关怀……”因酒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李某边说着边红了眼眶。
“受到处分后我很消极,感觉自己的人生有了污点,感谢组织没有放弃我,是绥德县纪委监委的同志帮助我认识和改正错误,让我从负面情绪中走了出来,让我迈过心里那道坎,让我有了重新干事的勇气。”绥德县某单位干部霍某在接受回访时终于解开了思想上的结。此前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绥德县纪委监委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量身定制”回访方案,用心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对受处分人所在单位领导、同事及其家人进行走访,了解受处分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情况,用关心关爱让“跌倒”的干部重新“站起来”。2021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构已对160多名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
“对被处分的干部,纪检监察机关不能一处了之,通过扎实的回访教育,让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知错改错,不让一个干部掉队,实现从‘有错干部’向‘有为干部’转变。”绥德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说。
“为把回访教育做到点子上和心坎里,绥德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抓实抓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根据受处分人员的性格特点、错误性质、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因人施策、‘一对一’主动关心、真情帮扶,让监督执纪更暖人心,更有温度。”绥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涛表示。(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