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监察建议书,做好监督再监督。这是2021年以来,绥德县纪委监委立足“点上问题、面上解决”,开列问题清单,坚持现场反馈、现场表态,现场督办,扩大监督效果,用活用好监察建议书,做深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
“执纪监督中,发现各镇存在畜牧兽医工作人员配备不足,无法满足养殖农户技术支撑和业务办理需求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五款之规定,特向你单位提出如下监察建议......”这是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在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送达监察建议书时的场景。
为避免监察建议书“点到为止”、“一发了之”,绥德县纪委监委一改过去纸质送达、上门签收简易模式,采用公开送达、现场宣读、现场监督的方式,祛疴除弊、根除病灶。截止12月份底,送达监察建议书16份,指出问题16个,提出整改建议32条。
“针对监察建议书所指出的问题,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定会按照要求,及时跟踪督办,抓好落实......”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当场表态。
“制发建议书只是手段,推动问题整改才是目的,送达建议书只是起点,整改落地才是关键。”一名参与现场送达的工作人员说道。
据悉,县纪委监委在公开送达的同时,严格按照“谁承办、谁督办”的原则,通过电话提醒、现场督查、定期“回头看”等方式,对监察建议书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监督“掷地有声”。
“监察建议书既是具体工作的‘催办书’,又是解决问题的‘加急电’,也是提示风险的‘预警灯’。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用好这一有力武器,把‘病灶’找准、把‘药方’开好,达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效果,发挥监察建议的最大效能。”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