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持之以恒纠“四风”

来源: 绥德纪委      作者:高小娟     发布时间:2015-01-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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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绥德县纪委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教育。年初,县纪委紧跟中央反腐倡廉新口号、新要求,及时更换了永乐大道廉政文化展示一条街的所有灯箱廉政标语;元宵节期间制作两块“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可移动廉政标语宣传牌,进行了巡回宣传。制作了“作风建设年”活动专题片《激浊扬清在名州》,配合市纪委完成了八项规定在绥德落实情况的专题片制作。9月份,组织观看《小官大贪》警示教育片活动,并按照要求上报5篇观后感文章。

二是加强重要节点监督检查。研究制定了《关于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5月份,县纪委分两路对重要节点期间公款吃喝、带班值班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对发现的9个乡镇和部门值班不规范行为进行了现场纠正。7月份,出台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和参加各类“升学宴”、“谢师宴”活动的通知》,并组织人员在各大酒店进行了明察暗访。8月份,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的通知》,并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情况交叉检查。10月份,对米脂县纪委交叉检查中发现的19起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党政纪处分18人。对15年元旦期间的专项督查发现的工作不到位的三个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三是加大作风建设案件查处。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 等作风建设的案件28起,处理干部3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2人,警示训诫7人,通报批评7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13个单位的21名干部进行了公开点名道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