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纪委《村务公开报》让村务“提级”公开

来源: 绥德县纪委      作者:乔乐     发布时间:2014-12-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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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绥德县纪委以解决基层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抓手,通过创新形式、突出重点,在全县各乡镇全面推行《村务公开报》制度,实行村务“提级”公开,杜绝了以往村级假公开、不公开现象,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明确工作主体。该县纪委要求以乡镇为基础,采取乡镇党委组织、乡镇政府具体实施,乡镇纪委负责监督的形式,明确专人负责《村务公开报》的采编工作,村“三委”会,乡镇民政、计生、财政等窗口负责人,各涉农项目单位责任人要及时提供村级党务、财务、村务重要信息。《村务公开报》样稿由采编人员负责编辑,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签字审定,每季度至少编发一期,每期在每个季度首月的10日前见报。《村务公开报》一般使用A3纸,排四版,第一版通常以乡情动态、政策法规、生活常识等内容为主,第二版、第三版和第四版以党务、财务、村务“三务”公开内容为主。坚持经济、实用,不搞形式主义,务求实效原则,版式不作硬性要求。通过实行“提级”公开,以《村务公开报》的形式向各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公开,做到广宣传、广覆盖、广知晓。

统一公开内容。在党务公开方面,主要公开发展党员、党员民主评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村干部待遇、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等情况;在财务公开方面,主要公开村级收支明细、集体资产运营、集体债权债务、村干部工资等情况;在村务公开方面,主要公开宅基地审批、村集体生产资料和经营实体运营、各类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土地利用补偿费的管理使用、农村低保、扶贫捐赠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制度的落实、各类惠农政策落实、农村养老保险事项、计划生育、农村户口变化等情况。各乡镇还可根据实际自行增设乡情动态、法律法规、民意反映等农村实用技术、便民服务流程、健康教育等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有关内容,但必须以公开为主。

规范发放方式。《村务公开报》由乡镇驻村干部负责发放到村,并督促各村直接发放给各村民小组长及村民代表,各小组长及村民代表签收登记。有条件的乡村可通过村民小组长及村民代表负责统一发放到各家各户。同时,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自助取阅点,为村民阅读、查询相关事项提供便捷服务。同时,县纪委不断加大对推行《村务公开报》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人员主动深入农村基层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多次明察暗访,对存在公开内容不完整、栏目不规范、发放不到位的乡镇进行了纠正,确保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维护。

该项制度推行以来,绥德县16个乡镇已创办村务公开报32期,发放18000余份,共计公开党员发展、低保评定、退耕还林和粮食直补等资金兑现等事项1400余件(次),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护,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